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释义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总之,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登记备案的相关问题的咨询与房屋租赁合同的简要写作规范,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时,建议查找相关的法条进行具体的了解,如果的确无法了解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7: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