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热门推荐:租房合同?? 门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纠纷?? 租房合同违约?? 租房违约金?? 租房纠纷?? 房屋租赁?? 房屋转租 刚刚步入社会打拼的年轻人都免不了要去租房,那么在租房之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功课,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适当的时候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或者是一个拥有多处房产的房东,在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之前,也要了解一些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法律咨询网将为您总结出您需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知道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房其实是一件很复杂的事,一套房子的好坏事关我们的饮食起居。虽然我们在上面为您总结了几条相当有用的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但我们还是希望您能够找到相应的律师进行咨询。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最后衷心祝愿您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或是为自己心爱的房子找到合适的租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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