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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空坠物答辩状范文该怎么写?
释义
    在生活中,我们走在高楼大厦旁边的时候,一不注意就有可能遭到高空坠物,在遭受到高空坠物以后,如果我们受到了伤害,就可以通过上述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赔偿。但是,在法庭上需要用到的高空坠物答辩状范文该怎么写?
    答辩人XX,男,*族,****年**月*日出生,住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答辩人因XX(原告)诉答辩人(被告)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提出以下答辩:
    一、原告诉求赔偿款项的金额存在诸多不合理部分。
    原告诉求的医疗费金额,应该剔除答辩人和**先前支付的部分、社会的医疗捐款及保险可报销的部分。刘X与X的护理费计算标准远过高,应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标准。交通费、住宿费的支出数额过高,且缺乏有效证据予证明。
    二、原告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侵权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原告放学后,不走宽敞通畅的大马路,而是窜小路闯入施工工地玩耍,其应有的认知能力足以意识到相关危险,故其行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应相应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三、*X应承担本案损害赔偿的主要责任。
    *X在****年**月**日的赔偿调解中承认,是由于其施工队的工人未绑稳自己带来的吊架导致了事故发生。《侵权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X作为本案掉落吊架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承担此次损害赔偿的主要责任。
    四、答辩人与*X为承揽关系,亦未与其存在共同侵权行为,不应与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辩人与王X间存在工程承包协议,二者为承揽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上述《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X作为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答辩人并未有与其构成共同侵权的行为。
    故答辩人不应与*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答辩人没有过错,且已尽合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作为建房业主,在把施工工程承包予**后,日常在施工现场各个出入口,参与检查、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识,已尽了自身的合理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在事故发生后,答辩人支付给原告1万1千元医疗费,也尽了人道主义关怀,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这是一篇与高空坠物答辩状范文类似的答辩状,其实每一篇答辩状都由于具体实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但最重要的是格式可以借鉴的,然后再进行加工修改,将本案的事实内容填入其中。当然为了保证答辩书的严谨性,可以找律师进行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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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