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他国注册商标是否在我国适用 |
| 释义 | 他国注册商标能不能在我国适用 如果他国商标在我国进行注册或者经经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是可以适用我国法律保护的。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 非经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国外注册的,不属本办法的调整范围。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者委托国外代表人或者律师事务所,或者其在国外的分公司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商标局通知国际局依职权驳回的,不再向国际局确认该驳回。 第十四条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一日起的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该公告刊登的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件异议申请可以涉及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也可以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异议人撤回异议申请的,商标局终止异议程序,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他国注册商标能不能在我国适用”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他国商标在我国进行注册或者经经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是可以适用我国法律保护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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