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股票转托管 |
释义 | (一)转托管程序 1.股民持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股票存折到转出托管商(即原股票托管商)处提出申请,交验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交回股票存折。 2.证券商接受申请,冻结股民证券帐户,收回股票存折,打印股民的证券结余单;证券商应在此单上加盖转托管专用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及注明日期。 3.股民持上款所列结余单到转出证券商所属登记机构办理托管手续,交验身份证,转出证券帐户卡、转入证券帐户卡,领回转托管申请书顾客联。 4.转出登记机构将处理结果传递**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记账处理,并由**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应的证券商及登记机构。 5.转出、转入证券商收到当地登记机构发出的转托管数据和**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后,对转出的股份作相应的记减,对转入的股份作相应护加,并对转出不成功的账户予以解冻。 6.股民到转入证券商处凭转托管申请书顾客联打印证券存折。 7.肌马如在转入证券商处查不到转托管股份,应到转出证券商处查询股份,也可到相关登记机构查询,进一步查明转托管申请失败的原因。 (二)转托管注意事项 1.深圳上市A股已托管股份的转托管只能在交易所会员证券商之间进行。 2.深圳上市A股分红派息截止过户日当赂及到一周起登记机构停止办理分红股票的转托管,直至该股票完成本年度分红派息,方能办理托管。 3.股民申请证券转托管,应首先在转入证券商所属登记机构建立证券账户,取得证券账户卡(股东代码卡);并了解好转入证券商全称、简称及代码(即席位号)。如属于同城(地)转托管,则不需要另行开立证券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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