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情况下不保护高利贷 |
释义 | 一、什么时候情况下不保护高利贷 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总体上要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当前,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实体经济发展运行的突出问题,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民间借贷有一定积极作用。 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最终收取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请求自逾期还款之日或者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的,应予支持。 二、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又称放数)指要求特别高利息的贷款。高利贷债权人通常称作大耳窿或地下钱庄。 一般都认为,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其实则不然。 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至于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比如说,借贷发生时,银行同类借款年利率是6%,那么,借款的最高年利率为24%左右。也就是说,超出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三、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 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当然不是所有高利贷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说它在法律规定的利率里是受到保护,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自然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保护高利贷但是遇到高利贷机构追债的情况,应该来法律咨询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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