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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因管理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利益是什么
释义
    无因管理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利益是什么
    我国《保险法》第5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上,保险利益体现为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者身体所具有的所属关系,与他人之间所具有的亲属关系或者信赖关系。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来说,笔者认为人们对自己的寿命和身体享有的权利是人类在自然状态就有的自然权利,带有强烈的专属性,这种权利排除他人的干涉,不需要他人意志和行为的介入也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就可以依自己的意思行使,到了国家状态,人们虽然让渡了自己一部分权利,但是这些关乎生存的自然权利应该不仅不可限制和剥夺,也应该完全不允许他人来干涉。而无因管理是法律在奖励人类互助行为的考虑下对“干涉他人之事为违法”规定的突破,它是法律为鼓励行善而对人类道义行为嘉奖的产物,但相对于先于法律存在的自然权利而言,无因管理没有适用的空间是其应有之义。并且笔者认为在目前这样一个提倡“人权”的国际环境下,把出于无因管理行为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一概认定为没有保险利益能切切实实地保障好公民的自然权利,符合国际潮流趋势,有利于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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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