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哪些地方不符合要求,由申请人进行完善。 二、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各种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上述信息。我们国家也制定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家可以对该法规里对政府要求公开的内容进行申请。由于当今的网络社会,申请信息公开比较方便,采用网络(电子邮件)等形式成本也低。 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公开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三、公开方式和程序上需要注意的问题 1、答复期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除申请上述信息外,申请其他政府信息,不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3、公开方式。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要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综上所述,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我们应该仔细询问政府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细节,政府人员会详细解释的,不要怕麻烦,弄清楚了,反而能省许多事,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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