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行政给付有哪些 |
释义 | 一、税务行政给付有哪些 (一)支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支付代售印花税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百分之五的手续费。 (三)举报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基金),专款滚动使用。 举报奖励基金从上级税务机关或者同级财政机关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补助经费总额中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不足的部分,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向上级税务机关或者同级财政机关申请专项追加拨付。 举报奖励基金由稽查局管理;稽查局未设财务机构的,委托税务局负责开支的财务机构代管;经费拨付机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 第五条: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 具体奖金数额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四)支付其他税款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一、“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 (三)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四)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五)委托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03%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支付。 (六)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希望大家看了小编整理的知识以后,对于税务行政给付能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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