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 |
释义 |
热门城市:庆安县律师 带岭区律师 根河市律师 明水县律师 乌伊岭区律师 乌兰浩特市律师 绥棱县律师 红星区律师 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是经常会发生的法律事件之一,但是具体有哪些合同是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的?以及变更有多长时间的时效期?这两个问题都是很多有这方面困扰的朋友想知道的。法律咨询网小编这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的具体问题。 一、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的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请求变更合同的时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随后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而对形式变更权的期间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以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行使变更权的时间应当推定为一年期间。 小编为大家主要介绍了“有哪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的问题,在请求变更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但法律事务过多过繁,如果所介绍的没能解决您的问题,还可以联系法律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会竭诚帮您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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