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释义
    热门城市:淄博律师 乐山律师 黄山律师 广安律师 昌都律师 遂宁律师 延安律师 武威律师 丹东律师 平凉律师
    在工作中我们办理合同的时候,无论是哪种合同都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也意味着合同生效时间的开始,借款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那么我们在签定借款合同的时候,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借款合同的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
    二、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6)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7)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相关资料,从规定来看,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不同的借款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我们在工作中或者生活中签定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生效时间是从何时开始,保证借款是合法生交效,以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损失。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三亚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8: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