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
释义 | 【为您推荐】凤冈县律师 江宁区律师 瓯海区律师 铜山区律师 习水县律师 龙湾区律师 钟山县律师 写借条并非本意,是被人胁迫写下的,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借条的.,否则,仅凭口说是被迫,法官是不会相信的。那么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一)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二、哪些借条属于法院不支持的 (一)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四)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四)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五)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一般是由借款人亲自书写的,当然也可以打印之后由借款人签字盖章。借条的书写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而要是借款人是被胁迫写下借条的话,那么这样的借条在法律上面就是无效的。不过,此时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受到他人胁迫之后,才会写下这样一张借条,否则的话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很有可能需要这个借条当中的还款义务。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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