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可以拘留吗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可以拘留吗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下发强制执行中止执行通知并下发债权凭证; 2.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等; 3.当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可以再次恢复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不可以拘留。 《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申请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 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三、申请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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