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结果有哪些 |
释义 |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结果有哪些 一、提起公诉 1、提起公诉的条件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起诉材料的移送 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证人改变证言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程序倒流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诉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诉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三、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应遵守如下规定: 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相信您对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结果的具体情况有所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