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作品登记需要提前申请吗 |
释义 | 作品登记 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证明的制度。作品登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保护条例》以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在登记管理与实际的操作中,将一般作品与计算机软件进行了特别分类。作品登记适用《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适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作品登记的机构是哪一个 负责作品登记的机构为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机构为国家版权局。目前,国家一级的登记由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登记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在版权局版权处,有的是版权局委托版权协会受理审核,有的是版权局委托版权中介机构受理审核,有的是委托到地市一级机构受理审核。正因为这种“诸侯割据”的现状,国家版权局在2011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最迟于2012年1月1日建立起全国作品统一登记体系。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过时间越早越好。 小编提醒您,通过转让、赠与或互易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请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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