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间赠予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释义
    一、 夫妻间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遵循“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度”。所谓“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比如《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而所谓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种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夫妻一方婚后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对方,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之间,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同时,从物理特性上讲,财产具有动产和不动产的属性。夫妻一方对自己个人财产的处分不仅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还要遵循《合同法》、《物权法》的规定。
    3.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对方,要发生所有权的变更,必须根据动产和不动产的性质来进行。即:
    动产物权变更=有效的赠与协议 动产交付给受赠人
    不动产物权变更=有效的赠与协议 不动产过户登记到受赠人名下
    4. 同时,各位一定要注意《婚姻法解释三》和《合同法》中对赠与的规定,即“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如果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起,至一方死亡、双方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期间夫妻的所得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不能对共同财产的进行处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8: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