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
释义 | 一、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可分为两类 1、可分割单独行使著作权的合作作品 2、不可分割使用著作权的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有哪些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合作作品可以单独发表吗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另外,《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合作作品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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