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是否包括在办案时间内 |
释义 | 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是否包括在办案时间内 按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不包括在办案时间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前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劳动监察公告送达需要根据被告知人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告知方法,有利于被告知人尽快的得知相关消息根据规定,公告发出后60日即被视为已经送达,可以开始对案件的办理,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不包括在办案时间内。 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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