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破产清算的性质是什么,程序是什么?
释义
    【为您推荐】滨江区律师 清河区律师 泸县律师 佛坪县律师 坊子区律师 西山区律师 余杭区律师
    天有不测之风云,我们在依法开公司创业的路上,总有些人有因经营失败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以至于被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的时候。这时候,我们需要了解破产清算的性质和程序。所以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大家参考。
    一、破产清算的性质
    破产清算适用于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带有法律的强制性。破产清算组必须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破产清算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从破产清算组的成立、破产财产的清查、确认、变现、处置和分配,到破产债权的确认、清偿、清算组的撤销,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普通清算适用于清产还债程序,清算组是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清产还债面对的是每一个债权人,而破产还债面对的是债权人会议。在多数情况下,普通清算都会有剩余财产,在清算程序上,也就都会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程序。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破产清算的性质和程序,当公司因经营不力等原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该公司破产的时候,不要着急,参考小编整理的文章,了解认识破产清算,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的破产清算,清偿公司债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7: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