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后还能要求医疗费吗 |
释义 | 伤残鉴定后还能要求医疗费吗 1、做了伤残鉴定后,因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再进行伤残鉴定之后,因为治疗工伤产生的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在发生工伤之后进行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伤残情况越严重,赔偿的费用越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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