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供材料怎么办 |
释义 | 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供材料怎么办 工伤认定公司不出材料的,可以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凭仲裁委员会裁定确认的劳动关系裁决,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应自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医疗诊断证明(向就医的医疗机构索要)材料。以上材料工伤职工自行搜集即可,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 二、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网提醒,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一般情况下有两大类: 1.职工所在单位。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的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作申报义务。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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