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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察委指定管辖程序是什么
释义
    监察委指定管辖程序是什么
    指定管辖的条件和程序。指定管辖作为一般管辖的补充,其启动有严格限制,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建议具有下列情形的方可进行指定管辖,具体为:
    1、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不适宜办理,由其办理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的;
    2、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因审查调查阻力、干扰较大主动提出的;
    3、案件重大、复杂,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办案力量不足;
    4、下级纪委监委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提请共同的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的;
    5、上级纪委监委认为有必要指定管辖的。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需要指定管辖的,应由上级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上级纪委监委制作《指定管辖通知书》,分别送达接受指定的纪委监委和原管辖的纪委监委,上级纪委监委将其管辖的案件指定下级纪委监委管辖的,只需要送达接受指定的纪委监委即可。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要指定管辖的话,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具备一定的条件,需要指定管辖应由上级,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进行批准后进行实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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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