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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的要求是什么
    1、要求会见的律师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辩护人。
    2、要求会见的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监视居住期间即使可以见律师,但是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如果不满足规定的话,那就见不了,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的问题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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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