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应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为您推荐】中宁县律师 灵山县律师 清镇市律师 镇雄县律师 双桥区律师 上饶县律师 平武县律师 在实际中,股权转让是一件普遍的事情,但是股权的转让不是随便的,想要通过一纸协议就可以。因此,如果夫妻之间由于一些原因,想要把自己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给另一方,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应具备什么条件?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应具备的条件 1、股权作为财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享有的参与公司事务并享有公司权益的权利。包括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监督权、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各项权利。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具有人身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中所指的“财产”指的是传统意义上的财产,这类财产一般价值小、实物形态明确、便于分割,处理起来较容易。第一种观点忽略了股权作为个人合法财产的特殊性及这种特殊性在处理时所应遵循的特殊程序。 2、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属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基于各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及股东个人背景。如果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任意转让股权,将会对其他股东、市场交易相对人及公司本身的权益造成很大影响,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将极为不利。 3、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任意转让。正是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各国法律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所有的公司股权作了限制性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之规定实际上也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须严格按照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认可。同时,我国工商局也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审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的。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通知其他股东,XX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事宜又没有作出特别规定,且公司其他股东均不同意转让股权。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其他股东应当依法购买该被转让的20%的股权,夫妻转让的受让方仅有权取得该购买款。所以,夫妻之间没有经过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协议无效的。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应具备的条件的具体介绍,可见,股权作为财产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而是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认可,股权转让才能被予以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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