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有哪些规定?
释义
    【为您推荐】平山县律师 易县律师 荔湾区律师 海陵区律师 香洲区律师 湖南律师 古冶区律师
    信息披露原则是我国经融市场运行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对于投资者来说,公正、及时地获取拟投资对象的经营信息和管理规定,有利于我们对投资对象作出理性、公正的判断,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国经融市场的稳定。私募基金虽然只对一部分投资者开放,也有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带您了解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的相关问题。
    一、披露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我们理解,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披露同时要符合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其中基金合同对披露的要求不能低于协会的规定。因此,管理人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基金合同,如果基金合同中关于披露的要求低于协会的规定,那么该基金合同很可能被协会质疑。
    二、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二) 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 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 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 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 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披露标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四)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六)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七)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八)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很多,其中中国证券基金投资协会专门制定了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私募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协会的规定进行向投资人进行披露,办法主要包括披露内容和禁止行为等几大类,筹资人应当严格遵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2: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