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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是怎么产生的?
释义
    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会设有股东大会,下面分别有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的职权范围很广,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一般来说,董事长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的任期是三年,到期重新选举。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是怎么产生的?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是怎么产生的?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被解聘的原因有:任期届满而未能连任;违反股东大会决议;股份转让;本人辞职;其他原因如公司破产、解散,董事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
    二、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公司董事的职权和义务是什么?
    1、职权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2、义务责任
    《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是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可以由股东或者职工代表担任,每界期限是三年。当然,董事是有任职条件的,如果因为贪污受贿被刑事处罚、个人负有较大债务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则不能就任董事这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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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5: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