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的产生是怎样进行操作的 |
释义 | 公司法人的产生是怎样进行操作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也就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此,国家公务员也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法人的产生自己一定要积极的处理,如果自己不能进行合理的解决,对于所属企业的发展都会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产生的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问题的有效解决至关重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