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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适用于口头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适用于口头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刑事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
    1、刑事传唤具有通知功能。刑事传唤实质是公检法依照法定程序通知特定的人自行到案的一种诉讼活动,其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2、刑事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由此可见,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3、刑事传唤具有潜在、间接的强制性。
    4、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传唤的规定,出现在第十二章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之中,意味着刑事传唤作为一种侦查行为,是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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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