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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婚姻还用公证吗
释义
    涉外婚姻还用公证吗
    

    用。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以下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办理结婚公证需要15个工作日
    准备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已离境可提交护照)和户口本(已注销可提交户籍档案摘抄);
    2、结婚证。
    3、结婚公证提交二人同底两寸照片。结婚证相符公证提交整本结婚证复印件三或四份。
    二、不需要双方一起去。
    三、80元公证费,20元工本费,若干元译文费(各地不同,我们这60元每份,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证处不同可能还可能收取调查费。
    四、办理公证依据我国法律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包括调查时间。各地公证处也会有不同。
    涉外婚姻再婚需要注意什么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涉外婚姻还用不用公证?涉外婚姻最好是进行公证,这样对彼此都有好处,毕竟一桩婚姻除了信任外有其他的保障会更安全。对于涉外婚姻公证的具体内容不了解,或不知道涉外婚姻公证的方式方法等等,别担心可以找法律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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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