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逮捕措施要报原批准机关吗 |
释义 | 变更逮捕措施要报原批准机关吗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由检察机关按照法律程序经过严格审查依法批准。因此,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应当将拟变更逮捕措施的意见和理由报原批准的检察机关审查,接受检察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力也有义务对批准逮捕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而变更逮捕措施作为侦查活动中的一个环节,理应纳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之中。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对于应当变更逮捕措施的案件,应将意见和理由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审核决定,不能自行决定,这也是两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在逮捕措施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都清楚了吧,变更逮捕措施要报原批准机关。这对于实施逮捕的相关人员就要清楚,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实施,才能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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