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方式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要求发包人(建设单位)给与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将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成为反索赔。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前者。
    2、索赔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索赔的法律特征:
    (1)索赔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单方主张权利的要求,是单方法律行为。
    (2)索赔涉及的利益尚待确定,是一种期待权益。
    (3)索赔是要求未获确认的权利的单方主张,必须依赖于证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0: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