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提前行政诉讼吗 |
释义 | 随着交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的飙升率也日益提高。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一般情况下,交警会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局或者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根据实际情况,从事实出发,先进行现场勘查,通过技术分析,进行相关取证,并结合证人证言以及相关录音录像,做出对交通事故的鉴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具体分析查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属于通过行政手段规范交通安全行为,但是根据通《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的明文规定,表明该行为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事情具有双向性,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如果在接受交通认定时,如不服交警作出的交通认定书时,可采用以下方法。 1、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正如字面意义所示,附和的意思就是重新审查核对。如果出现对交警作出的交通认定书不服时,可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这是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种司法程序。原因在于关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只有当事人在对行政行为有所不服时,才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诉讼,所以对于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交通事故认定就不能采取诉讼行为,而是应该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请复核,重新进行审查核对。 2、通过电子邮件,信访等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随着网络信息化和信息全球化时代的发展。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互联网媒体,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有重要作用。其中包括了反映民意民情。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有所不满,也可通过信访制度,向有关部门反映。 关于向有关部门反映的程序。主要通过复核的方式,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证书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时,可在有效时限内,就是指在收到交通事故三天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复议的方式,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并且符合申请以书面形式陈述清楚个人简介,有关车辆证明,还要注明关于交通事故的起因,经过,结果,最重要的是要参数复核请求及理由并朝证据,要求内容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接下来,有关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在收到书面复核之后,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于5日之内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受理该复核。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复核,交通管理部门会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当事人。 需要重视的是,由于交警作出对交通事故,若不出,可不予采纳,但是不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若提出诉讼,则复核终止。因此面对实际情况时,要从实际出发,采用合理合法合适的方式解决相关诉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