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释义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对于你提出的“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问题,工程质保期如果是露面的那种一般来说是2年的,像里面隐蔽的部分一般是5年的工程质保期的,不过具体的还是要看用的是什么材料,那些材料不好的,搞不好一年就有问题了。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