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诉讼要多久才会开庭? |
释义 | 一、公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诉讼要多久才会开庭? 一般公安抓人处罚之后到开庭这个时间,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因为公安和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都可以适当延长时间,所以很难判断具体多久能开庭。 一般公安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审查起诉完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择日开庭。 二、法律规定公安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安在对案件进行侦查了之后只要证据齐全就可以进行审查起诉,从而可以对案件进行开庭审查,但对于多久可以到开庭的时间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的情况所涉及到的时间就会有所不同,这也是可以更好的保障判决出来的结果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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