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
释义 | 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很多人都拥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或者乘坐交通工具出门,不再用出门总是“11”路了,但是正是因为越来越发达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提高了很多,但也有更多的法制法规来规范,如果出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伤残鉴定,那么今天我们来说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出了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那么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先要报警,如果事故很小,当下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但是如果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就是大事了,我们来说说交通事故中伤残了怎么办,在交通事故中因为受伤导致残疾的呢,肯定要去医院进行治疗的,在所有治疗结束后的十五天之内呢,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的评定了,而公安机关会根据医院出示的证明,根据公安部门有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的评定标准,就会在接到你申请的伤残评定的申请书后的三十天之内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例如被车撞了,导致腿部残疾,那么在医院治疗结束后,仍需要坐轮椅生活,那么在出院后十五天之内就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伤残评定,治疗结束出院时间是2011年4月5日,那么在4月20日之前就要申请评定,如果你在4月10日申请,那么有关部门会在接到你申请的一个月内进行评定。 当然,对于评定也有肯定会有觉得不太服气的地方,如果对伤残评定不服气的呢,可以在接到评定结果后的十五天之内,向更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进行评定,而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了希望重新评定的申请后,在三十天之内就应该作出新的评定结果。 所以出了事故后,首先要报警处理,再者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第一时间送往医院,在救治结束后,要尽早进行伤残的鉴定,当然,还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最为重要,大家都遵守了交通规则,那么事故发生的几率就会大大的降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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