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法规中对起诉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法规中对起诉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法规中对起诉时效的法律规定如下: 1.被处罚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被处罚人对逾期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15日内。 2.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6个月内。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二、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如下: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 三、行政诉讼律师多少钱 行政诉讼律师费费用是: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通常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通常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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