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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偷税漏税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对于偷税漏税是什么意思?
    1.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 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
    二、根据我国《刑法》201条的规定,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逃避应纳税额在10%以上,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五、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员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和漏税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税务法,而且这种行为都会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没有按规定的进行缴纳税费而且也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就会处判有期徒刑,所以,作为纳税人是应该要履行自己的合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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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