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侵权补充责任?常见的类型是什么 |
释义 |
侵权补充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因不同的原因承担数项责任时,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第一顺序责任,第一顺序责任人不能承担时,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赔偿、不足赔偿或者遗失的,可以向第一顺序责任人要求赔偿。什么是侵权补充责任,常见的侵权补充责任类型有哪些? 多个行为人因不同原因负有数项责任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第一顺序责任,第一顺序责任人不能赔偿的,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或失踪,可对第一顺序责任人无追索权。一般认为,在违反担保义务的侵权行为中,违反担保义务一方的侵权责任是补充责任。这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可以看出。第六十五条规定:“宾馆、银行的顾客、列车的旅客在宾馆、银行、列车上受到他人侵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宾馆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已履行保护义务的银行、火车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履行保护义务的,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虽然这一规定不是法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但补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这是处理这个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侵权补充责任属于不真实连带责任(或称不真实连带责任)之一,是指大多数行为人基于不同的理由对同一支付内容承担数项责任,各自承担全部义务的侵权责任形式,所有演员的责任因其中一个演员的表演而消除。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有义务保护他人的安全。这项义务是法定的。行为人违反这一法定义务造成损害的,与他人侵权造成的损害相吻合,导致责任竞合。负有法定义务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补充责任。这是侵权补充责任最基本的类型。这种类型的补充责任就是这样。学校保护学生的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不履行该义务造成的损害与侵权造成的损害是一种损害,构成竞合关系。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中,规定了损害赔偿的义务。侵权人违反合同,给合同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债务人的责任为补充责任。最典型的补充责任类型是保险人与侵害被保险人权利的第三人之间的责任竞合。经营者违反安全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他人侵权给他人造成损害,也是一种典型的补充责任。(3) 因数项侵权行为的意外竞合而产生的补充责任。例如,定作人的指示有过失,对受害人负有赔偿责任的,为替代责任;承揽人也有过失,对受害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定作人和承揽人应当确立补充责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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