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规范措施是如何的 |
释义 |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 (1)施工区标志:用于路面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占用车道、封闭道路、借道行驶等。施工区标志根据规范及实际需要,按组进行设置,重复使用。 施工现场标志支撑采用支架结构形式;标志板采用1mm厚镀锌钢板,采用材料为二级反光膜;字高30cm。标志尺寸应符合国标要求,并用沙袋等重物压稳。 (2)临时交通标线:单侧双向两车道行驶时,需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临时标线,包括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用以渠化通向交通、分离对象交通;标线采用溶剂型反光标线。 (3)临时隔离设施:包括临时隔离栅、隔离墩、水马、锥形路标、防撞桶等。 锥形路标、防撞桶配合施工标志使用,或作为简易隔离设施单独使用。 各类标志,均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GB5768-1999)的规范要求,并具有夜间反光功能。其中隔离墩及钢管须有红白相间的反光标记;防撞标志桶内要适当填充,防止倒伏;锥形交通标采用内部填充或压沙袋圈等方法防止倒伏,严禁用砖头、石块等有棱角物体压制,以免引发交通事故;警示标志牌除支架底部采用铸铁支座外,可视情况采取压沙袋等方法防止倒伏。施工现场的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必要时采用信号或旗手管制指挥交通,严禁因施工标志摆放不规范而引发交通事故。当两公里路段内安排两处或以上施工现场时,可按一处施工现场布设标志,中间采用锥型交通标连接。(4)作业控制区内设置交通标志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作业区在右侧车道时,应将交通标志设在公路右侧路肩上和作业区边界的左侧;(b)作业区在左侧车道时,除施工预告标志设在右侧硬路肩上外,其他交通标志应设在施工区边界的右侧或中央分隔带上。(c)禁令标志:禁止通行标志设在上游过度区的前方;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处,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处,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限制车速路段的起点,标志牌上标明所限制的速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限制车速路段的终点处。(d)警告标志:前方施工标志设在警示区的起点处;前方车道变窄标志应设在车道变窄处前方至少200米处;双向通向标志应设在双向通行路段前至少400米处。(e)指示标志:前方绕行标志设在需要绕行的车辆进出处前至少200米处起点处;直行和单向行驶标志,应设在需要直行、转弯和单向行驶路段前方200米处。(f)渠化装置:渠化用的锥行路标应从上方过渡区开始,顺车流方向布置,间距5-20米,作业完成后,必须逆着车流方向拆除;交通安全带经常与锥行路标一起使用,主要用于分隔车辆与作业区或双向车流的车道;导向标设在车流方向改变的地方;路栏设在需要隔离车流的地方;应根据作业时间长短,设置与交通标志相吻合的临时性路面标线。(g)安全设施布设顺序:安全设施的布设必须从上游开始顺车流方向布置;撤除应从施工区的末端开始逆车流方向撤除。若为半幅封闭施工的,则应先开放施工封闭区交通后再进行安全设施的撤除。(h)施工现场安全布控临时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摆放完成后,首先自检,合格报监理、项目业主及路政部门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施工材料、设备方可进场。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验收——交通组织管理部联合验收。施工期间,现场安全设施、标志和警示牌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动。 以上就是关于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上文中小编给你讲述了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的详细情况,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询问,他们将会帮助您解开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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