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评残需要多少费用? |
释义 | 一、交通评残需要多少费用? 评伤残鉴定的费用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一般价格从700-3000元不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1000到3000之间,工伤伤残鉴定在500左右。每个地方标准不一样。各地收费标准不同,同一个地方不同的鉴定机构收费不同,同一家鉴定机构,不同的委托方式收费也不同,个人委托便宜,法院委托费用高。 所以,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伤残鉴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也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具体的责任,同时事故的责任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赔偿时也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项目也是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补偿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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