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恢复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
释义 | 1、公司同意回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根据病假的工资发放这10天的工资,但是公司给你的N+1的赔偿金应当予以返还给的。 2、如果公司不同意恢复,那么相当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公司还须再向你支付N+1的赔偿。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对于你提出的“孕妇恢复劳动关系如何进行”问题,怀孕的时候,肯定是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得,需要回去生育,这个时候自己在公司中还是有劳动关系在的,只不过时间有点长需要自己回去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要求补偿。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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