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在小区车辆被划谁负责? |
释义 | 一、停在小区车辆被划谁负责? 停在小区车辆被划之后是需要找肇事人负责的。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依据物业合同的相关约定,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侵权角度来看,车辆被划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依据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民事责任承担是“谁侵权,谁赔偿”。所以划车的人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并赔偿车主的损失。 其次,从合同的角度来看,首先要明确车主与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车辆保管合同,也就是要明确物业公司是否对车辆的损坏承担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65条,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定义中的关键点在于“交付”二字。通常业主只是交停车费没有签协议,即便是签协议也是停车协议,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管协议。法官判定是否存在保管关系,主要看保管人是否能够实际控制被保管物,也就是车主是否向物业交付了车辆。就车库中的车辆而言,物业公司没有钥匙也不能控制该车辆的出入,所以并没有实际控制该车辆。在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认定物业公司有保管责任。 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合同角度来看,物业如果尽到了合同中约定的按时巡逻、检修设备等责任,那么也不会承担违反物业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能够证明物业没有尽到合同中约定的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据违约的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从收取的停车位产权性质来看,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停车位的所有权是业主,有车的人占用了其他业主公用设施的使用,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而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场地占用费、占道费等土地性质收益,应由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该项费用不属于保管费。因此,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等于成立车辆保管合同。 从收取的停车管理费角度看,停车费用中去掉车位使用费,还会有管理费,但这个管理费一般都比较少,一般小区都是只有几十元一个月,与车辆价值差距巨大,很难认定为保管关系。 在类似案件中,车主与物业公司可能都没有过错,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依据公平原则,判定物业承担10%左右的维修费用,但这一原则的使用要看具体损失的大小和案情,不一定每一个案件都这样判决。 综上所述,业主的车停在小区里面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小区里本身就有售卖停车位的,但是因为停放在车位不能完全避免会有外界的因素会让车辆划伤,一旦划伤了之后应该直接去找肇事者而不是去追究物业或者其他人的责任,如果找不到再找物业才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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