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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非法刊物如何处罚
释义
    一、销售非法刊物如何处罚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
    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二、非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发行情节特别严重的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销售非法刊物如何处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会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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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