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会减轻处罚吗 |
释义 | 一、犯罪预备会不会减轻处罚 预谋抢劫出租车 2008年11月14日凌晨4点多,经事先预谋,被告人邱某、闫某携带砍刀、水果刀预谋抢劫。后来,二人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骗乘司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但上车后一直未敢下手,但又心有不甘,于是让张某随意行驶,以寻找作案时机。当车行至一偏僻处时,二人下车小解,张某发现了藏在车后座下的砍刀,便谎称需要加油将车开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公安机关将邱某、闫某抓获归案。 犯罪预备会减轻处罚吗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妄图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预备)。虽然二被告人的抢劫行为系犯罪预备,但依法仍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09年1月6日,高新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某、闫某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二、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犯罪预备会不会减轻处罚”问题进行的解答,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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