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出让合同中包括哪些条款?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土地的位置、面积、等级和地籍图; 3、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4、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及起止时间; 5、出让金的币种、数额、交付方式及时间; 6、交付土地的时间; 7、动工开发日期; 8、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已给付的定金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综上所述,济南企业或者个人拿到国有土地后,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出入金,并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个手续包括申请土地登记、权属核查及颁发土地证等环节。在国有土地使用证里面,会写清使用人姓名、土地使用年限及获取类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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