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财产损失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财产损失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调解才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和权利,财产损失金额才成为事故调解的一项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财产损失赔偿有争议怎么办”问题进行的解答,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分析,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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