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
释义 |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聚众斗殴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而寻衅滋事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相比较之下,聚众斗殴罪的罪名更重一些。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社会秩序管理的法律问题,欢迎在法律咨询网站上进行咨询,你可以得到更加完善专业的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