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
释义 | 一、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辱骂情节恶劣的,如: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辱骂他人导致他人坐牢的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有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特征;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是情节恶劣。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有关解答。如果您有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欢迎您随时到法律咨询网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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