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买房“断供”怎么办 |
释义 | 按揭买房“断供”怎么办?房贷断交会上征信的,影响办理贷款。 信贷收紧,对于银行是避险,对于未来还要投身楼市的人则是风险:首付增加,意味着买房人手中的现金流变少;盲目扩大自己的房产规模,实际上就是增加了自己的负债规模。一旦未来现金无法支付按揭月供,那么给购房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后果: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实行的是有追索权抵押贷款。“如出现每月房贷未偿还等违约责任,合同规定“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如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及贷款利息,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另行追索借款人。”也就是说,银行收了房子不说,还得补上差价。 目前我国有关破产的法律从未设置自然人破产条款。因此,购房者一旦陷入断供或大量负债,银行债务或将伴随自然人终身。 有人说,我这是唯一住房,银行就不能收走了吧?错!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中就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 而且,这种属于严重违约的行为,可能会牵扯到购房人一生的征信问题,未来不能出国、不能坐飞机,高消费也会受到限制。本意让人生幸福的房产,竟然成了牢笼,这样的事情还真的有可能发生。 按揭房的条件: 1.按揭银行允许提前还贷并开设了转按揭业务,有指定的转按揭担保机构; 2.下家具备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 3.下家的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一般来说,若下家欲贷款数额超过或明显低于转按揭的贷款数额,则难以成功。 按揭买房贷款时候最好有律师在一旁帮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个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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