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 |
释义 | 子女继承财产按照什么原则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看到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继承秩序,考虑到了方方面面,不仅照顾到了老人的赡养,也对子女自身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划分,虽然总体上是份额均等划分,但是如果某一子女对父母付出很多的话也是可以多分的,如果有纠纷矛盾的,可以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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